10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就“文明城市攻坚年”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多名常委会委员围绕文明交通、社区管理、环境提升、卫生保洁、犬只管理等方面,向市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委等部门提出了12个问题,现将有关问题和回答摘录如下:
1、【提问】城市环境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近年来,城市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使我市市容环境面貌得到了显著的提升,赢得了城市居民一致好评。请问市城管局,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城市环境卫生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询问人:赵军)
【回答】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吴小平:创建文明城市以来,城管局坚持把环境卫生作为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精细化作业、长效化管理,城市容貌明显改善。为确保城市环境保持常态化整洁,下一步将围绕四个坚定不移推进“四化”建设,落实长效机制。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一体化管理。一方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考评。修订完善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将城区考核面积从41.5平方公里增加到68.43平方公里,镇区考核面积从21.43平方公里增加到31.77平方公里,实现考评工作扩面提质,通过考核杠杆提升全市长效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大力实施城管一体化作业。持续做好环卫一体化以来新增的200万平方米道路保洁和103只公厕管理,保持管理效果常态长效。接管113个物管小区的垃圾收运,把垃圾收运的轮子滚到底,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全域覆盖,实现环卫作业“四个一”工作目标。加快生活垃圾大型转运中心调试运行,关闭城区垃圾中转站,全面实行垃圾密闭化收运,彻底杜绝抛洒滴漏现象。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精细化保洁。一是细化行业标准。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一步细化道路清扫、垃圾收运、公厕保洁等环卫作业流程,制定出台一套较为规范清晰的行业标准体系,确保环卫管理更加规范、操作更加专业、服务更加优良。二是净化细微节点。围绕深度保洁的工作目标,将管理视角对准墙角、门店台阶、下水道口等细小节点,及时清理烟头、痰迹、口香糖等细微垃圾,确保环境卫生在“显微镜”下也能达标过关。三是强化作业管理。城中村、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商业广场和集贸市场周边均实行早晚两次大清扫,16小时不间断保洁。专管公厕实行全天候保洁,普通公厕实行早中晚巡回保洁。推行夜间冲洗和带泥上路突击清理,力争做到“白天和晚上一个样、主次大街和背街小巷一个样、节假日和工作日一个样”。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机械化作业。保持作业装备投入,计划购置能够清洁缘石坡、道路侧石的特种洗扫车3辆,人行道小型扫地车5辆,想方设法消除机扫盲区。合理调配作业车辆,燕山新区接管区域全部采用机械清扫,城区主要道路机扫率达到100%。坚持能洗尽洗、能扫尽扫,增加机械化清扫频次,沿用“冲、洗、扫”三步作业法,确保路面见本色的同时,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切实保障一线职工身心健康。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运作。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快环卫市场化作业进程,逐步将可由市场承担的作业任务交给市场,实现管干分离、提质增效的工作目标。尽快完成新一轮清扫保洁招投标,市场化作业面积争取突破200万平方米,新纳入的物管小区垃圾收运全部外包,确保环卫市场化作业率达到70%左右。大力尝试河道保洁、车辆驾驶等工种的内部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降低运行成本。
2、【提问】自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启动以来,文明交通就一直是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市政府及公安部门及时加强研究,制定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了一系列综合整治行动,促使全市交通违法率大幅下降,并在2016年全省交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名列县级市第一。但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如何做到疏堵结合,妥善解决好出行难、停车难问题,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研究。请问市公安局,针对这一问题,下一步有何具体的打算和举措?(询问人:陈荣林)
【回答】市公安局政委陈立群:自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文明交通”建设,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路口守法率得到明显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也得到了明显增强。下一步,为巩固创城工作成果,切实做到疏堵结合、妥善解决出行难、停车难的问题,我局打算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坚持路面严管,养成文明意识。行人、非机动车以及封闭型电动三、四轮车仍是当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难点和热点,近年来我局通过严管整治,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该类车辆机动性强,驾驶人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且老年人、妇女居多,安全行车的自觉性、规范性还未真正形成,为此,我局拟再增招80名辅警,全部投入日常街头路面的管理,继续保持城区警力优势,持续开展高强度执法,防止反弹。同时,针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翻护栏、不走人行道等不文明行为,将在现有示范路口、严管路段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着力提高市民交通出行守法率和文明指数,逐渐形成遵循文明交通的“溧阳共识”和安全行车的“溧阳规矩”。
二是加大科技建设,提升管理水平。警力不足,长期“人海疲劳战术”,已成为提升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水平的瓶颈,因此,加大科技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势在必行,也是当前的发展趋势。2018年,我局拟大力推进智能交通五期工程,新增15套卡口电警设备、30套雷达测速设备(单向)和新增路口电子警察30组、10个路口信号机检测设备;会同城管部门建设城市管理违停管控系统二期,新增违停抓拍球机120组,覆盖城区44条严管道路。通过不断提高设备覆盖率,最大限度减少因警力缺口造成的管理盲区,全面提升工作实效。同时,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深挖道路通行潜能,逐步对城区各主要交通路口、路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进行合理布设,实行有效隔离,确保人车各行其道、互不干扰;序时更新全市各类交通标志标识,科学调整信号灯放行相位和方式,扩大“绿波”联动路段和“绿波”区域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学校开放式接送、上下学高峰单向通行以及港湾式停车场建设,扩大停车资源供给,疏堵结合,提升道路畅通率。
三是针对突出问题,实现标本兼治。目前,影响城区文明交通大环境的因素主要包括变形拖拉机、电动三(四)轮车、快递车、外卖车、渣土车、残疾车等六类车和使用群体。针对这些“问题”车型,我局将结合实际,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对策和方案,其中部分问题由于涉及面广,还需多部门联合联动,方能实现交通顽疾的标本兼治。如对于在城区使用的变形拖拉机,市政部门用于工程建设的比较多,建议相关部门主动取缔;针对电动三(四)轮车,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从源头上采取相关措施,严禁各类经销商诱导销售;对于汽车总站、高铁站、景区“残疾车”非法营运现象,建议民政局合理安排该批人员重就业或劳保问题,再由公安机关统一取缔。也希望借此次会议契机,请人大牵头对联合治理问题车辆工作予以关心指导和支持。
四是推进停车收费,优化交通秩序。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以年均1.4万辆的态势快速增长,截至今年9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6.7万辆,其中汽车14.3万辆,且主要活动范围集中在城区,现有城区道路承载力及停车资源已不能满足当前需求,尤其是节假日受旅游和返程客流影响,交通矛盾尤为凸显。从前期多地学习考察来看,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是促进城市交通疏堵保畅的有效手段之一。前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局与相关部门联合拟定了《溧阳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近期将出台。下步,根据实施意见,将由市政府牵头,进一步规范全市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通过价格杠杆改善和提高公共停车泊位的使用周转率,提升社会面停车管理的水平,同时,积极倡导市民选择公交车、出租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五是坚持文明导向,强化教育引领。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在溧阳电视台、溧阳时报、户外LED屏、“双微”平台等多种载体开辟曝光阵地,曝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42批次,曝光典型案件12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阶段,我局将继续用足用好户外广告的公益份额,定期同步推送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内容;同时,保持志愿者工作机制日常化运行;官方媒体、主流论坛继续固定设置曝光专栏,推送针对社会面的曝光内容;积极会同经信局,协调社保、医保等职能部门,尝试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记录同样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3、【提问】小区管理的好坏关系居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投入了大量财力精力,推动了一大批老小区的改造以及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等不文明行为的集中清理整治,城市社区面貌焕然一新。针对我市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不高、物业费收缴困难、业主自治意识不强、物业管理纠纷较多等问题,市住建委有何具体的办法,来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询问人:陈建国)
【回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钱栋: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物业服务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物业服务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和矛盾。所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任重而道远。
1984-2016年全市建成物业小区154个,管理面积约1270万平方米。其中老旧小区85个,建筑面积约480万平方米,住户4万户,其中散住楼208幢,这些老小区都建于2003年之前,没有房屋公共维修资金,物业公司管理的40个,溧城镇社区管理的45个。我市物业服务存在着物业管理水平不高、物业费收缴困难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开发、物业企业管理。我市有物业资质的本地企业66个,其中一级资质2个,二级资质3个,其余为三级资质。新小区管理上能对照合同提供服务,门卫、车辆管理、绿化养护等做得较好,业主满意度较高。次新小区和老小区主要问题是服务人员不足,有的仅提供保洁服务。2017年1月起,住建部已经取消了物业企业资质认定,为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系统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的通知》,我委按照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检查,按照省住建厅和常州市房管局要求,第一批抽查了14个物业小区(全市收费标准0.4元/月/平方以上小区55个,第一批按25%比例抽查)。针对基础管理(即台账资料)、设施设备管理及环境卫生等几方面对小区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小区存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楼道乱停车等现象,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标准立即整改,并将组织复查其整改情况。下一步我委将对全市物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今年9月,我委出台了《溧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办法中对规范管理及合同履行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扣分细则,并且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实行黑名单制度,用考核的手段督促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在督促的同时提高对企业的检查频率,包括物业收费标准、公示物业服务等内容。同时,我委也出台了针对车库、停车位管理的六条规定:1、应在小区醒目位置公布出售、租赁车位信息;2、尚未出售的车位应全部优先用于业主租赁或临时停车;3、应严格按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收费;4、新签车位租赁协议应约定:如有业主需购买在租车位,开发企业(或物业公司)在租赁协议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书面告知承租人,并按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5、车位租赁以方便业主为前提,考虑就近租赁的原则,不得划分租售区域;6、未租赁、销售车位不允许设置限制车辆临时停放的障碍设施。
二是着力破解物业收费难问题。据统计,全市收费率达90%以上的大多数是新小区(如燕山1号、阳光城市等),次新小区和老小区收费率大多数在80%以下,我委采取了以下措施力争提高收缴率:一是联合物业协会多次组织“物业服务宣传进小区”活动,通过宣传提高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公示物业收支情况,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二是由物业处牵头物业公司统计上报各小区公职人员欠缴物业费名单,交由各单位进行催缴。三是开展老小区综合整治,提高老小区居住环境,增强老小区居民缴纳物业费的积极性,2015年以来加大投入对全市45个老小区、散住楼及楼道进行改造,惠及25971户居民,整治面积330万㎡。四是与法院沟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部分物业费收缴纠纷。
三是积极倡导业主共同参与监督。自2015年10月实行属地管理以来,为完善小区市场主体,我委积极指导溧城镇推进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物管会),通过市场主体督促规范管理,提高业主自治意识,逐步化解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目前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有燕山南苑、鑫盛景苑、时代景城等3个,已经成立物管会的小区有燕山新村、东方花园、阳光硅谷等27个,正在成立业委会的有5个小区,正在成立物管会的有28个小区,业委会改选中的有2个小区。通过业委会或物管会制定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四是建立健全物业投诉处理机制。近年来,随着物业管理市场化的逐步推行,小区物业管理中体现的矛盾也层出不穷,物业处注重规范管理,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非常重视物业公司投诉处理情况,要求每个小区设立三级投诉网络机制,并通过日常巡查、台账检查等措施,督促物业公司做好业主投诉处理工作并形成回访机制,做到事事有回音。目前正在抓紧制定《溧阳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具体内容包括:1、成立市物业纠纷调处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全市物业纠纷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对本市重大、疑难物业纠纷的调解工作进行指导调处,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解决物业纠纷工作,研究探讨解决物业纠纷的机制及有关疑难问题。2、建立健全物业纠纷调解组织网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前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级、镇(街道)、社区物业纠纷调解组织网络。3、聘请法官、律师、优秀人民调解员和其他行业熟悉物业服务的相关人员组成物业纠纷调解专家库。通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物业纠纷处理中的作用,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新模式,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物业服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小区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我委将紧紧围绕“文明城市攻坚年”工作目标,从物业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出发,正视现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多方面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物业服务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努力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使物业服务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4、【提问】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实施了矿产品生产运输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关闭了一大批采石矿、砖瓦窑、轧石厂和码头,显著改善了我市生态环境和交通秩序。但近期,从安徽广德过境溧阳到宜兴下船的矿石运输车辆明显增多,部分关停码头转型为货物堆场、临时保留码头扬尘等环境问题显得较为突出,给专项行动的整治效果带来了负面影响。请问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询问人:马志标)
【回答】市公安局政委陈立群:2017年,矿产品生产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已进入长效管理阶段。为切实维护专项整治来之不易的成果,在各镇(街道)和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下,长效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于各位代表提出的“过境矿车增多、堆场码头扬尘”等问题,我局于前期已做过专题调研,从调研的情况来看,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过境车流增多方面。一是宜兴违规码头未能取缔。2016年底,我市关闭了苏浙皖物流中心,流经我市的涉矿车辆流量明显下降,但是由于宜兴鲸塘(宁杭高速宜兴鲸塘出口北侧500米处)、徐舍(宜兴徐舍大桥北侧)两处违规码头始终未能取缔,尤其是今年7月左右,离我市最近的潘家坝码头(溧阳宜兴交界处,宜兴丰台村旁)违规启用后,从安徽广德发车(途径241省道小深线经戴埠集镇、城东大道,再转至104国道往宜兴)过境溧阳运往宜兴装卸的矿产品运输车流量大幅上升,我市沿线交通秩序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仅城东大道涉矿车辆日均流量即从450辆次增加到650辆次,增幅44.4%,而上述车辆中,运往宜兴的达390辆次,占比高达60%。二是郎溪段专用通道建设迟缓。为有效解决安徽广德矿产品运输车辆过境溧阳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市与安徽郎溪县政府签订了“关于矿产品运输专用通道及航道建设合作框架协议”(2016年12月底前基本完工),由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溧梅河疏浚工程,郎溪负责道路建设。该通道建成后,广德涉矿车辆将经由专用通道直通郎溪县梅渚镇码头,最大限度分流、减少过境溧阳矿产品运输车流。据了解,我市负责的航道疏浚工程前期工作均已完成,下阶段将开展招投标;工程涉及的社渚镇76亩土地征用工作也已结束并全部交付。而郎溪方面,专用通道规划路线走向设计虽已完成,但由于种种原因始终未上报郎溪县规划审查会议,在县级层面一直未予明确,以至于该项工程仍无实质进展。
二、堆场码头扬尘方面。扬尘问题主要集中在提供黄沙、煤炭等大宗物资的社会公共码头和部分企业自备码头,其扬尘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货物堆场覆盖不到位,场地清扫、洒水等不及时、场地排水不畅,沉淀池、过水池等设置不合理、作用不明显等。另外,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堆场、码头视频监控维护保养不到位,显示不清晰、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也较为普遍,对开展视频巡查造成一定影响。
除此之外,我们在工作中还发现非法混凝土搅拌站违规使用涉矿车辆。此类黑作坊式的企业长期游走在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范围的边缘,生产、用料、运输各个环节极不稳定,导致涉矿车辆偷拉偷跑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从目前掌握的数据来看,日流量约60辆次,占涉矿车辆总流量的9%。该类车辆虽不超载超限,但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市的交通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尤其是加大了城东大道的运输流量和环境压力。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牵头各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快速推进104国道溧宜交界收费站建设运营。该收费站位于溧阳与宜兴交界长木桥处,已于今年7月初开工建设,待其建成后,将有效压降104国道货运车辆流量,对矿产品运输车辆出入我市东大门形成有效监管。
二是全面开展非法混凝土搅拌站集中清查行动。推动市住建委牵头属地镇和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排查我市混凝土搅拌站,发现违规建设、生产的,一律关停,从源头上杜绝涉矿车辆偷拉偷跑问题。
三是多方沟通取缔宜兴非法码头。我局已会同相关部门牵头梳理出潘家坝码头在占用土地、航道等方面的违法违规信息,下一步将由市国土、交通部门分别向省级部门进行汇报。期间,蒋锋书记、刘新农副市长曾两次带队赴宜兴就矿产品整治,特别是宜兴码头违规装卸对我市整治工作造成影响一事与宜兴市委市政府进行沟通交流,力争促成该非法码头的合法取缔。
四是加强临时保留码头的日常监管巡查。一方面,将协调属地镇落实责任,重点监督临时保留码头装卸矿产品、扬尘防治措施落实、视频监控维保管理等。另一方面,将着力加强码头督查工作和联合执法,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死灰复燃”。
五是快速推进广德至郎溪矿产品专用运输通道和临时过渡运输通道建设。前期,我局多次牵头召集安徽广利川公司、矿山联合体,协商推进安徽专道建设和临时过渡运输通道建设,经多方协调,从兴源矿专道至广利川专道的节点已打通,临时过渡运输通道初步具备通车条件,7家矿山企业就专道运输、车队管理、收费标准、付款方式等方面也已初步达成协议,近期将签订书面协议。
六是严格管控推出限制通行管控新措施。2017年9月中旬,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241省道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联合通告》,从9月25日起,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共计8小时,对涉矿车辆进行限行。在此基础上,我局抽调交警、派出所、巡特警等30余名警力会同交通局公路处、运管处10余名工作人员,在平桥检查站至溧广交界持续开展联合行动。同时,增设禁止鸣笛、禁止闯禁区等提示牌20余块,增设闯禁区抓拍电警系统一套。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赵波:2015年8月,我市开展矿产品生产运输综合整治行动以来,按照职责分工,我局牵头负责码头专项整治。通过努力,截止目前,全市170家码头已整治关停101家,临时保留69家,除上沛和社渚有2家码头核定允许石料等矿产品装卸下水外,其余码头均不允许矿产品下水作业。特别是在溧阳城区长木桥周边的几个规模较大专门下水矿产品的码头均已停止作业,矿产品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从群众感受来看,码头依然存在,矿产品运输车辆数量依然居高不下。其中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市是安徽矿产品资源运输的重要通道。我市矿山开采关停整治后,这部分矿山企业的宕口从溧阳向邻近的郎溪、广德转移,由于邻近,我市依然是这些矿产品运输的主通道。我市码头禁止矿产品下水后,有人在宜兴的徐舍、鲸塘、丰台、浙江长兴建设了矿产品运输码头,导致大量矿产品运输车辆从我市过境,我市部分关停码头转变为堆场。二是码头关停整治还不彻底。101家关停码头,除部分转型升级外,大部分设备未拆除,场地仍然闲置,为矿产品堆放,车辆从我市过境提供了便利。三是临时保留及关停码头的监管仍需加强。受利益驱使,少数关停码头偷运下水情况还时有发生,临时保留码头的规范运营、环境治理对照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五项行动、“263”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职责分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展临时保留码头综合整治。按照“263”专项行动和交通“五项行动”的要求,对符合港口规划、满足通航条件、具备规范提升和完善经营手续要求的临时保留码头,进行硬件提升和环境整治。对不符合条件的临时保留码头,牵头所在镇采取逐步关闭、补偿拆除设施等方式,恢复土地性质并进行生态修复。二是后续处置关停码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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