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溧阳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已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启动。请职工对照申请条件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于即日起至6月30日期间,带齐有关材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经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部门联合复审——社会公示后,公积金中心将于2021年三季度发放贴息资金。
附:
一、申请条件
1.主借款人为上年度经民政局、总工会认定属于溧阳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待遇的家庭成员;
2.贷款购买房屋属普通自住住房(按照本市目前标准,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米且容积率在1.0以上)。
二、贴息额度
贷款贴息额度按该笔贷款在上一年度(1-12月份)实际已支付的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计算,且单笔贷款的贴息额度最高每年不超过6000元。属于溧阳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待遇的贷款职工家庭,贴息比例为100%;属于溧阳市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待遇的贷款职工家庭,贴息比例为80%。
因贷款逾期偿还产生的逾期利息不计入贴息范围。
三、申请时间
贴息申报期为2021年5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贴息申请。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由该笔贷款的主借款人作为申请人,在贴息申报期内到体育路8号常州住房公积金溧阳分中心(以下简称“溧阳分中心”)提出贴息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溧阳分中心当场受理。
2.窗口初审。溧阳分中心受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贴息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由溧阳分中心通知申请人。
3.联合审查。溧阳分中心会同市民政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信息作联合审查,审查未通过的,由溧阳分中心通知申请人。
4.社会公示。联合审查通过的拟贴息对象名单,公积金中心将在常州新闻媒体、常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公积金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实情况并予以相应处理。
5.发放资金。对公示通过的贴息对象,三季度公积金中心将贴息资金划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银行账户内。
五、注意事项
1.贴息采取年度审核,动态管理,能进能出。溧阳分中心在每年贴息申报期内的工作日受理上一年度的贴息申报。
2.申请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当手段骗取贴息的,一经查实,溧阳分中心将责令其限期退回贴息资金、并取消其以后年度贴息资格和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同时将其失信记录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六、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溧阳体育路8号
咨询电话:12329
七、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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