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溧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溧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21-05-14   阅读数:1949   本文字数:643  

一、中国共产党溧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7月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事求是总结五年来的工作,与时俱进提出下届奋斗目标和实施路径,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力谱写“五个新示范、绿色现代化”新篇章,为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提供坚强保证,在江苏书写“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时代答卷中争当优等生、奋力走在前。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 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溧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报告;

2. 审查中国共产党溧阳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 选举中国共产党溧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4. 选举中国共产党溧阳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 选举产生溧阳市出席中共常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溧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30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市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五、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激扬“团结、实干、开放、创新”的精神力量,以争创“五个示范”的过硬成果奋力开创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的崭新征程,阔步奔向绿色现代化的美好未来,以优质的发展和优良的服务,迎接中国共产党溧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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