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1-7月增发部分已发放到位 惠及全市12.5万人

2023-07-26   阅读数:791   本文字数:517  

(吴叶飞) 7月24日,市社保中心完成2023年度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总人数达到12.5万人。

2023年度养老金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1-7月增发的养老金于7月25日发放到位。退休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APP、人社窗口、银行网点等多渠道查询本人养老金调整情况。

据了解,本次养老金调整总体框架不变,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可享受适当倾斜。

此次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3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1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7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19.5元的,按19.5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对于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和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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