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08-23   阅读数:1920   本文字数:1125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更加精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对8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以来的防控措施作适当调整,并对相关管控要求进行明确,通告如下:

一、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下同)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停留)来溧返溧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含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不能提供的要配合开展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有序流动,并自觉做好7天健康监测;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停留)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含旅途中转停留)来溧返溧人员仍按现有管控要求执行。上述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落实相关管控要求;上述以外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可有序流动。

二、市各旅行社可有序开展省内低风险地区的跨市组团业务,暂不恢复跨省组团业务。出租车(网约车)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营运业务。

三、棋牌室(麻将馆)、歌舞娱乐场所(含开展歌舞类活动的酒吧)暂不恢复营业;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后有序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其他前期限流和暂停营业的场所,在严格落实国务院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前提下,可按不超过75%的核定容量有序恢复开放。全市所有对外经营场所的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戴口罩、疫苗接种、日常消毒等防护要求,强化健康监测、应急处置等措施。

四、演唱会、音乐会、体育赛事等公众活动在落实举办单位主体责任并经严格评估报批后可有序恢复。提倡线上举办各类会议、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五、全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

六、坚持进入小区测温、亮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重点加强非本小区车辆和人员的登记排查,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

七、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行程,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八、广大市民要认真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鼻塞、流鼻涕、眼部结膜炎、肌肉酸痛、味觉改变、嗅觉改变、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鼓励广大市民举报各类违反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和规定行为,加强新闻媒体曝光和监管执法力度,共同维护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上述防控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疫情发展和综合评估后进行动态调整。

 

溧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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