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发放有规定

月饼、春游、培训、补助统统还给职工

2016-02-04   阅读数:1025   本文字数:1478  

年终岁尾,你是不是老早就翘首期盼着单位能发些福利?全国总工会对员工福利发放相关规定已有明确解释:会费组织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均属于合理范畴。自己的合理权利,尽管大胆去争取!

 

2014年12月8日, 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2015年1月9日,全总针对一些实际问题作出更明确的规定,以便于基层操作。

全总认为,在反腐的同时,应该积极推进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正常福利,改善职工住宿、就餐、医疗等集体福利,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等。

 

▌到底啥叫福利?

 

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称: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财政部规定的职工福利的范畴中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下面这些福利,职工可以有!

 

◆职工教育知识培训

◆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

◆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

◆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

◆观看电影

◆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

◆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这些开支,不能有!

 

◆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违规设立“小金库”

◆将工会账户并入单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那些正在消失的福利

 

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只是这些集体内设福利部门在现代企业中已经非常少见。

 

▌逢年过节发慰问品、工会组织看电影等合理

 

1

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2

逢年过节(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由省级工会按当地情况确定,一些基层工会对“节日慰问品”做出人均不超过400元的规定。慰问品的种类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

3

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

4

在对优秀学员奖励时,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

5

对因参加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的标准参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

 

注意

 

1.企业按月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车改补贴、通讯补贴,都算在职工工资总额中,不能再纳入职工福利费。

2.如果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是以货币形式发放,那就得算在工资总额中,是补贴的一部分。但如果是采用实物形式,比如节前给员工发一些米面油,应算在企业福利费开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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