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山西省吕梁市交通运输执法局临县分局局长贾立刚违反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规定,私自驾驶单位公车晋JU9009到离石区某饭店和家人聚餐。贾立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包片领导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刘玉平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条例原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说纪】
根据媒体通报,当前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纪案件仍不少,究其根源,公车在某些党员干部的心中就是身份的象征,官做到什么位置就要配什么档次的车,配车不是为了工作方便,而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个人私欲。在某种程度上,违规使用公车变成了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对此,纪律君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车姓“公”不姓“私”,公车的配备和使用是为了让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执行公务,违规使用公车,就是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广大党员干部要摆正心态,既不能抱有占便宜的心态搞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也不能怀有攀比心态肆意装饰公车。
眼下正值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违规使用公车处于“高发期”。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公车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在节假日期间自觉按照规定将公车入库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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