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19万余元

2025-06-04   阅读数:119   本文字数:454  

(管倩) 近日,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小高(化名)因侵占公司财产1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小高是某旅游公司员工,负责游玩项目售票检票工作。2023年4月,因售票机器断网,小高用个人账户临时收款,事后发现无人追问这笔收益,遂将其据为己有。这次经历让他胆子渐大,开始钻研公司票务流程漏洞。他发现人工通道审核不严格,且系统对门票打印次数无限制。

此后,小高主动向游客推销项目,让游客扫描其个人二维码或现金支付,并承诺“走绿色通道,不用排队”。游客因他是景区工作人员而放心购票。小高拿出事先打印好的他人已购门票给游客,再安排他们从人工通道过检,绕过闸机验票。

纸包不住火,经员工举报,公司领导调监控发现其侵占行为并报警。面对审讯,小高悔恨不已,坦言是侥幸心理让自己越陷越深。2024年9月2日,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小高立案。2025年4月24日,该案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3年4月至2024年8月,小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19万余元,不过赃款已全部退缴。5月6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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