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勤勘察 40亩鱼塘纠纷巧化解

2023-11-14   阅读数:835   本文字数:749  

(邵曦乐) 近日,市法院南渡法庭法官通过现场调查、现场办案,依法查明案件事实,以判决方式一次性化解了某村委会与承包户李某之间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二十多年前,南渡镇某村村民李某与村委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载明,由李某承包该村某块面积为20亩左右的鱼塘,现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村委要求李某退还鱼塘,可在鱼塘面积大小上双方有了争议。

据了解,合同中载明的鱼塘面积是“约20亩”,但在李某二十年来的经营开发过程中,鱼塘面积已经扩展,超过了20亩。李某认为,自己在鱼塘的开挖、拓宽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现在村委要求一并返还,应对这部分作出合理补偿。

李某想根据自己的想法来,村委想根据合同的条例走,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怎么也谈不拢,矛盾愈演愈烈,最终闹上了法庭。

鱼塘合同纠纷坐在庭内可把握不准,承办法官随即决定就地办案,把调解现场拉到了涉案鱼塘边。“其实双方都是想要一个公平,他们目前缺乏的是一个公证的测量数据。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当场给他们一个权威的结果,让事实说话。”来到现场的法官和法院干警拿出一早准备好的专业测量工具,在双方当事人和村民们的见证下,对涉案土地进行了仔细的勘察。经测量确定,涉案鱼塘实际面积为41亩。法院由此确认,双方签订合同面积为20亩,此外的21亩鱼塘认定为李某开挖所致。对于李某自行开挖的部分,法官认为应视为不定期无偿租赁,村委可以随时要求李某返还,但也应给予合理补偿。

最后,依据相关法律,法院判决李某向村委返还全部鱼塘,同时原告村委向李某支付相应的鱼塘开挖补偿费用。至此,这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田间地头查明案件事实、注重实质解纷,把牢案件质量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做到案结事了,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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