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部门 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

2023-11-03   阅读数:381   本文字数:541  

(通讯员/吴忌 余琛)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我市共37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办方、管理方以及负责检测人员以及分局食品安全监管条线人员共计70余人,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仔细分析《办法》新增和调整的具体内容,对压实农贸市场主体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出进一步要求。

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81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今年以来,“生鲜灯”使用问题广受关注,市市场监管局也收到了人大代表的相关建议,主要反映的情况是食材经过“生鲜灯”的“美颜”后,其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在《办法》生效后,上述问题的查处将有法可依,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各项条款,并对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重点条款进行了细致解读,要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履行管理义务,认真完善管理制度,并向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做好有关宣贯工作。

会议还邀请第三方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工作人员进行快速检测理论知识和实操培训,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快速检测运行。会后,该局向全市13家“安心菜场”发放了快速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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