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中旬,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常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溧政办发[2011]11号)文件精神及市总工会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农工办五个单位于2011年5月初下发的《关于开展常州市级以上低收入和特殊困难劳模享受待遇申报工作的通知》(溧工发[2011]26号)的申报条件,各镇(区、街道)、系统工会对常州市级以上劳模本人2021年度的总收入进行全面的调查审核,然后申报至市总工会,申报工作于7月中旬截止。
据申报,2021年度我市457位常州市级以上劳模 (含享受常州市级以上劳模待遇人员)中有41位属于低收入劳模。8月下旬,市总工会联合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到劳模本人单位(村、社区)进行了调查复审;8月29日至9月2日在低收入劳模本人所在的单位(村、社区)进行了公示。现将41位低收入劳模2021年度收入情况向全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9月9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向溧阳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反映(反映时要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87260067,传真:87260271,联系人:秦益明。
溧阳市总工会
2022年9月5日
一、收入低于2021年度我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在职、在岗(含下岗再就业)劳模年度总收入情况表
二、收入低于2021年度我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农民劳模年度总收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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