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社区矫正的监管环境相对轻松,教育改造方式更加多样,对社区矫正对象而言也更为自由。
但是接受社区矫正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无视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机构将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
相关的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四十六条: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刑法规定的撤销缓刑、假释情形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第四十六条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建议:
(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
第四十七条社区矫正对象在假释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假释建议: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二)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
……
第四十九条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收监执行建议:
(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
第五十一条?撤销缓刑、撤销假释的裁定和收监执行的决定生效后,社区矫正对象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在逃。
被裁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和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在逃的,由执行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追捕。撤销缓刑、撤销假释裁定书和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决定书,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追逃依据。
社区矫正工作中,也遇到了在矫期间违反法律规定、不按规定接受矫正管理的个案:
案例一: 外卖小哥不听劝,隔天违法失自由
王某,男,30岁,溧阳某镇人,2019年3月,外卖小哥王某有天中午跟朋友在一起喝了点啤酒,觉得自己酒量还行的他,抱着侥幸心理下午继续接单送外卖,期间驾驶二轮摩托车与他人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受损。经溧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承担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对其抽血取样后检验,王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5.9毫克/100毫升。因危险驾驶王某被常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溧阳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王某到溧阳市社区矫正中心办理报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时,中心工作人员得知其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后,再三叮嘱其现在已经被吊销驾照,如还要继续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就不能驾驶摩托车,否则就是无证驾驶,在社区矫正期间内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要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王某表示明白厉害关系,一定会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谁知王某根本没把工作人员的话放在心上,无视法律法规,次日就铤而走险,驾驶摩托车出去送外卖。结果在某小区与他人驾驶的电瓶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再次被民警查获,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七日。因王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再次违反法律法规,其原审法院对王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拘役一个月。
案例二:态度张狂不服管,超期不到被追捕
高某某,男, 57岁,溧阳某镇人,因在帮人要债过程中将人打伤,于2019年4月29日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判决生效后,高某某一直没有到溧阳市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溧阳市司法局接到高某某的执行材料后,工作人员多次主动联系高某某,通知其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管理,但高某某态度极其张狂,并在电话中辱骂工作人员。
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超过报到期限一个月未报到的,将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溧阳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多次争取挽救高某某,通过上门走访,送达报到通知书等形式告知其超期报到的严重后果。但高某某仍然不知悔改,并采用拒接电话,拒不露面等形式逃避监管。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执法权威不容亵渎。在报到期限超过一个月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根据溧阳市司法局建议,对高某某作出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随后溧阳市公安局对高某某进行了上网追逃,最终在上海市将高某某抓捕归案。
警钟长鸣
这一件件真实的案例,希望能够警醒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限内,能够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在此期间,要珍惜法律给予的宽松的服刑环境,要珍惜与家人共同生活的机会,要珍惜服刑期间还能工作的机会,实现由罪犯向正常公民的转化。同时,要正确对待所犯罪行;要自省、自爱、自强、自信、自立;要认真改造,重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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