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历史上的清廉官员

清朝:马彭年 清廉为官惠民生

2018-03-19   阅读数:1635   本文字数:204  

 

马彭年,同知。清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举人。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被推举为孝廉方正,任福建连江知县。振兴鳌江书院,培养学子成材。为官清廉,百姓以“只喝连江水”称颂之。升任福建建宁府同知,改河北宣化府东路同知。为改善水利条件,引西流涧水灌溉田亩,亲自教导百姓插秧,每年可收获水稻。当地人称之“马公西水泉”。宣化府所管辖的八个州县,都仿效此法,因此稻米丰饶。创建义学,倡导读书与教化。升任顺天府北路同知。辞官归里时,囊橐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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