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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致歉承诺书

2020-09-20   

我公司位于如皋市搬经镇工业园区惠民路18号,2020年7月22日,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我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我公司生产车间西北端有工人在喷漆,未密闭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随后我公司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对此我公司深刻认识到做好环境保护与治理是每个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在此,我公司向社会公开道歉,并作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

2、在公司内部做好环保认识教育、管理培训等,加强监管力度,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3、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如果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以上承诺恳请全社会监督。

江苏盛元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建元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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