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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天更蓝水更清百姓更满意

如皋生态环境工作响鼓重槌催人奋进

2019-04-29   

编者按:自3月29日组建以来,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立足新起点,紧扣新目标,谋划新举措,展现新形象,各项工作紧锣密鼓,快马加鞭,扎实有序。现编发一组资讯,从中可感受到生态环境人的实干和担当!

严执法 强普法

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4月25日,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局长黄晓勤带领执法三局人员赴南通市通皋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现场检查,黄晓勤详细了解了该单位生产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现场发现该单位存在固体废物收集贮存不规范、改造施工过程中防范措施不足易产生二次污染、企业负责人环保主体责任意识缺失等问题,黄晓勤局长及执法三局负责人当场对企业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仔细解读了企业环保责任义务和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传导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理念,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努力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

黄晓勤认为,对企业的普法宣传也是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让企业懂法、守法,提升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走基层 暖人心

黄晓勤深入调研执法三局

为深入了解环境执法一线人员的工作动态与执法困境,4月25日,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局长黄晓勤来到执法三局深入开展调研。调研会上,黄晓勤局长耐心听取了执法三局关于近年来组织建设、人员结构、信访调处、双随机检查、日常监管等工作状态及面临的执法困境的情况汇报。

黄晓勤局长充分肯定了执法三局全体人员在执法一线付出的艰辛努力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对执法三局人员在当前环保形势下挥洒的辛勤汗水表示赞许,对存在的执法困境将努力研究解决方法。黄晓勤强调,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执法三局要紧抓执法主线,调整姿态,发挥率先垂范、传帮带等示范性作用,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对一线执法人员要关心爱护、严管厚爱,工作上要快落实、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尽职免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愉快平和的心态在环境保护的岗位上发挥光和热。

如皋生态环境监测站派员参加

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质控检查

日前,根据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如皋生态环境监测站组成由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现场质量监督员一行三人组成的质管组对承担我市乡镇生态补偿监测任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突击质控检查。

检查人员在前往该机构的途中电话告知即将前往检查,要求其将承担任务以来的报告、现场记录、现场采样图片、分析记录准备好,同时要求其质量负责人、报告审核签发人员以及现场采样人员一并参会。通过查阅现场采样记录和图片、原始分析记录,发出报告和存档报告一致性的比对,询问现场采样人员采样路线,了解审核、签发报告的过程等方式进行详细调查。

最后,质管组组长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充分了解乡镇生态补偿任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二是要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三是对样品全流程的质量控制;四是加强报告的编制质量和时效。

强化环保总监职能 提升企业主体意识

4月24日,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局长黄晓勤带领执法局及执法二局人员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及南通专员办检查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了解。

黄晓勤采取“三不”、“三直”检查原则,直奔现场,去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的车间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企业车间存在跑冒滴漏,围堰设置不规范、危废仓库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现场检查后,黄晓勤与企业相关负责人、环保总监交换了意见,黄晓勤强调:企业要强化自主意识,强化环保总监职能,环保总监不仅是一个头衔,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能。在环保的高压态势下,环保总监能否履行好职能,能否高标准严要求地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企业负责人要努力学习环保法律法规,重视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大力度进行整改整治,才能更好地发展。

联合巡查 保障我市饮用水源地安全

 

自2018年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与南通如皋海事处建立联合巡查制度以来,已开展沿江联合巡查、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预案桌面推演等活动12余次,共同排查长江沿岸水域环境污染源、长青沙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沿江重点危险品码头和船舶修造单位,通过水域、陆域结合方式,及时发现水源地保护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并处置相关单位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2019年4月24日,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与南通如皋海事处再次联合开展巡江检查工作。此次巡查由皋张汽渡出发,从港务集团码头途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及南通鹏鹞水务长江取水口,最后对几个石化码头重点进行了巡查。共巡查河道25公里,巡查水域面积约1.35平方公里,巡查期间未发现水域污染情况,发现不规范排污口等问题共计4个,其中对鹏鹞水务取水口围油栏两处缺漏提出整改意见并交由企业整改。

这次的联合巡查延续以前的工作机制,双方互相通报环境生态保护新动态、环境执法新要求,交流工作经验,固化、改进联合巡查方法,共同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在高压态势下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如皋环境在线监控助力“污染攻坚”

近年来,为适应环保新形势需要,如皋竭力推进污染源环境在线监控建设。我市于2008年成立了如皋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安排专人对我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出水口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汇总,2015年和2018年依托智慧环保平台分别对如皋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了建设和升级。

目前我市已对124家企业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控中心工作内容扩展至各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的系统平台维护,监控系统软件升级、数据传输,系统平台监控数据分析、汇总,异常数据通报、交办,监控设备故障交办处理等。

2018年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根据相关要求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的在线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制度,自动监控工作相关检查共计512厂/次,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要求责令整改31起,对如皋市永鸿染整有限公司、如皋市五山漂染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市金双强染织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罚款共计378.18万元人民币。2019年一季度,通过平台监控并经现场核实3家企业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其中责令改正2家,立案查处1家,处罚金额达45万元。

精准集训:打造生态环境执法“尖兵”

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收集标准,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执法一局特邀法律顾问周欣欣律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就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作专题解答和指导。

周欣欣律师分别从事实确认、证据全面、程序规范和法律适用四个方面细化阐述,同时结合案卷材料“以案说法”,直观地对行政执法证据理论知识进行讲解,重点针对案件瑕疵证据补正和巩固、完善证据链等方面提出建议。局内环境监察人员主动向周律师请教,现场执法过程中遇到当事人不配合、取证困难等问题的解决措施,周律师也从法律角度给出中肯建议。

此次行政执法专题学习培训,无疑是对一线环境执法人员的一次思想武装,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坚持生态环境执法与普法同步

近日,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行政审批局、应急管理局及相关专家成立专业小组,对企业固废危废产生、贮存、处置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采取明查暗访方式。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企业负责人对于如何正确处置危废仍然存在认知盲区。针对此种情况,如皋环境执法五局监察人员为辖区内企业送上《江苏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手册(企业版)》,告知企业相关负责人务必按照手册要求,对企业生产所产生的危废进行正确处置。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合法安全生产的同时,一定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正确处置固废危废。

向“四个落实”亮剑

筑牢组织战斗堡垒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狠抓落实为关键,让善落实成为党员干部最鲜明的特质,在抓落实中追赶超越、争当先锋,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重拳出击,向“慢落实、伪落实、浅落实、空落实”亮剑,推动工作再落实,再改进,效能再提升。

召开会议,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专项治理浓厚氛围。坚持问题导向,将“慢落实、伪落实、浅落实、空落实”问题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认真排查,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并形成问题清单7件,制定整改方案7件,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改、力查力改、即知即改,确保实效。

此次专项治理成效初显,今后将继续梳理督办,通过政风行风监督员、12369市民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监督平台,深挖“四个落实”表现,确保问题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如皋生态环境监测站圆满完成

2018年度质报书编写工作

近日,如皋生态环境监测站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如皋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写工作。为确保此次年度质报书编制工作顺利完成,专门成立了以局长带头的领导小组和5名技术骨干组成的审编写组,制定编写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在编写组近两个月的努力工作下,从环境整体出发,以2018年的监测数据为基础,收集、整理资料,汇总数据,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剖析。该报告书共分四篇。第一篇概况,总结了2018年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工作进展情况;第二篇环境质量状况,涵盖水、气、声、内河沉积物等环境要素,分析了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与水平,为环境改善提供技术支持;第三篇专题,在2018年开展的相关特色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进行剖析;第四篇结论与对策,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凝炼出结论和主要环境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

该报告书对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水、声环境、内河沉积物等环境质量及其变化情况和主要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评价,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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