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日报
我市警方查获一名非法就业外籍人员
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局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查获1名非法就业的外籍人员。
经查,该外籍人员在没有取得外籍人员就业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情况下,持学习类居留签证在我市某私立幼儿园从事英语培训工作,涉嫌非法就业。目前,该外籍人员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选择外教请注意以下事项:一是查看外教护照内是否贴有居留事由为“工作”的居留许可,且“有效期至”一栏时间未过期;二是查看外教是否持有国家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三是扫描“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正面(照片面)右下角二维码,查看该外教的身份和工作信息,重点要注意外教的工作单位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工作岗位是否为“教学人员”,工作职位是否为“教师”。同时,警方告诫教育机构,只有获得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证书的单位,才可以聘请外教。具有外教聘请资质的单位才可以给外教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合法使用外教。同时,教育机构必须每年通过外专局的年检,否则均属于非法。
(朱俊俊 吴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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