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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教育周刊
2023年04月22日

“剧本杀”莫成坑害青少年的“坏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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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先任

 

近年,“剧本杀”已成为青少年群体中又一新兴娱乐项目。据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共同发布的《青少年沉浸式娱乐及权益保护研究报告(2021)》显示,超六成青少年表示“喜欢”“很喜欢”玩密室、剧本杀类沉浸式娱乐,且年龄越低喜欢的比例越高。(4月17日《中国青年报》)

“剧本杀”兴起于2010年前后,近年来,“剧本杀”行业快速发展。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线下“剧本杀”实体店数量估计有3万家左右。不仅是成年人,“剧本杀”消费者中还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

“剧本杀”沉浸式的体验让一些青少年欲罢不能。“剧本杀”在青少年群体中风靡,是因为“剧本杀”满足了青少年新型消费需求,他们更愿意为自己的兴趣爱好或体验、情感享受埋单。“剧本杀”是一种“半熟人社交”,现在的青少年社交圈子小,很多还是独生子女,他们有强烈的社交需求,“剧本杀”为他们提供了“半熟人社交”的机会,能够带给他们精神上的满足。

但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且缺乏辨识能力,而当前的“剧本杀”商家为了吸引客户,满足一些年轻消费者的“重口味”,会推出暴力凶杀内容的剧本杀项目;有的商家则在场景设置上添加恐怖、血腥元素,部分出格内容超出普通人心理承受度。这些“剧本杀”内容可能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如未成年人“沉浸式体验”那些血腥恐怖的内容,就容易混淆现实和剧情,可能让他们效仿剧本杀中的剧情,甚至让他们由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可能导致他们产生心理问题。

剧本杀虽然出现已有十多年,但仍属于一种新业态,对剧本杀行业的相应监管仍显滞后,剧本杀行业甚至还处于监管盲区。对此,要能加强对“剧本杀”行业的监管力度,弥补监管空白。

4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起草了《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剧本娱乐活动应当设置适龄提示,其使用的剧本应当标明适龄范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参与;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参与剧本娱乐活动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

对于剧本杀行业,要能抬高准入门槛,严把准入关,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如要禁止门店推出一些明显超出普通人心理承受度的出格内容,对剧本杀的内容要严格把关。同时,还有必要实行分级制度,依据剧本杀内容对不同年龄阶段的适宜性,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对于不适合未成年人参与的内容,商家要尽到劝阻未成年人参与的责任,比如要写上“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等提示性告示。“剧本杀”的剧本要有正确的价值导向,不能偏离了“价值正轨”。

家长也要多关注孩子的身心成长,多给孩子一些陪伴,培养孩子健康的兴趣爱好,对“剧本杀”不能视为洪水猛兽,而要对孩子参与的“剧本杀”门店及其内容多一些监督与“把关”。“剧本杀”不能成了“孩子杀”,不能成了坑害青少年的“坏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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