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点点通”

2024-05-21   阅读数:129   本文字数:398  

单位录用职工后应及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有职工问,公司新入职的员工要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呢?本期我们就这一问题进行介绍。

 

问:蒋先生的公司招聘了几名新员工,要如何为他们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啊?

答:如果是没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单位需要为其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如果是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单位需要为其办理转移和启封手续。这些业务到单位所属汇缴受理点即可办理,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也可在网上直接操作。

 

问:需要哪些材料呢?

答:若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提供《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清册》(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若办理职工账户转移和启封手续,则提供《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清册》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启封清册》(各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表格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领取,也可以在常州公积金网站“下载专栏”版块的“单位业务”中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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