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次提标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已经启动

2021-11-08   阅读数:1697   本文字数:457  

(王薇 吴叶飞)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省、常州市统一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自2018年1月起再次提高发放标准,并于本月全部补发到位。此次提标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70元,“知青半家户”及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养老补贴从每人每月3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85元,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养老金从每人每月5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5元,政府保养金从每人每月4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5元。

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也于近日启动。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城乡居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一级或二级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办理。已经参保的城乡居民,将当年应缴保险费存入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由市社保中心通过银行扣缴。

据悉,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共分九档,分别是1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推荐缴费标准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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