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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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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8日

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促进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学习问答引题题一题二

阅读量:200 本文字数:4856

编者按: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进行了修订,并以财政部令第72号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同时财政部根据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印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据财政部和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部署要求,为便于新《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我们采取问答的方式,对新《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进行重点宣传解读。

1、修订《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的重要任务。此次修订《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的有关精神,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更好地服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有利于全面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2、修订《会计准则》的背景是什么?

答:《会计准则》自1997年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客观要求对《会计准则》进行修订。一是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核算的调整,对《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有利于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2012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对《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有利于通过日常会计核算将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修订《会计准则》是财政部强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落实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  

3、修订《会计准则》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修订《会计准则》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新《会计准则》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核算原则和框架,是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的基础和依据。二是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发挥会计基础性作用,在兼顾财务管理需求的同时体现财政预算管理的信息需求。三是与新《财务规则》相协调,便于事业单位执行。四是强化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4、新《会计准则》在哪些方面做了重大制度调整?

答:新《会计准则》共9章49条,在维持原准则基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大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完善,在内容上规范包括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基本事项。

与原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主要在以下方面作了调整:一是明确根据新《会计准则》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二是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应当反映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三是合理界定会计核算基础,与《财务规则》相协调,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事项)、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具体范围另行规定。四是合理界定了会计要素,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应当以“费用”替代“支出”,明确了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五是强化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将第二章标题由“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会计信息质量增加了全面性的要求。六是在资产构成项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为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会计“大账”提供了依据。七是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八是明确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九是调整了净资产项目构成,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十是完善了财务会计报告体系,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报表的基本列报格式。

5、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背景是什么?

答:原《会计制度》发布于1997年,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财政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各方面需要。其修订必要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会计制度》。

二是配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实施的需要。2012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财务规则》,并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财务规则》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会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三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随着近年来事业单位内外环境的变化,原《会计制度》在诸多方面逐步暴露出不适应和不协调,如基建“游离”大账、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计量口径模糊、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都影响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亟需进行修订。

此外,在近两年国务院打击“假发票”、治理“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活动中,均对修订《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6、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在修订《会计制度》的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遵循新《会计准则》的原则。修订《会计制度》与修订《会计准则》保持同步。新《会计准则》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起统驭地位。修订《会计制度》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是与《财务规则》相协调的原则。《财务规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修订《会计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财务规则》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类、资产负债确认计量等方面与《财务规则》保持了基本一致。

三是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更好地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本次修订《会计制度》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修订后的《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要求各项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财务报表组成中专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由此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精细、科学,将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原则。本次修订《会计制度》,着力解决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针对不计提折旧、基建游离大账、捐赠划拨资产不入账、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一些重要业务核算无规范、会计科目体系滞后、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都在《会计制度》中引入了相关改革举措和改进办法,从而将大大促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 

7、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哪些过程?

答:修订《会计制度》的过程可以用充分准备、深入调研、广纳意见、注重测试等特点来概括。早在2007年,财政部即启动了《会计制度》修订研究工作,在适当借鉴国际经验并充分考虑我国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会计制度》修订初稿,并不断修改完善。2012年初,配合《财务规则》的修订发布,对原来形成的《会计制度》修订初稿进行了修改,再经过2012年一年来的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多次征求财政部部内相关司局意见、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事业单位开展实务模拟测试以及多轮修改完善,最终于2012年12月19日正式修订印发。  

8、与原《会计制度》相比较,新《会计制度》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具有什么作用或意义?

答:新修订的《会计制度》篇幅长达近5万字,通过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新制度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与原制度相比较,主要有如下八大方面的变化:

首先,配套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实现了会计规范与其他财政法规政策的有机衔接,有利于促进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

其次,创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制度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第三,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原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第四,着力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于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发挥更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第五,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新制度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科目,进一步将非财政补助资金区分结转和结余分别核算,并对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况设计了科学的账务处理流程。这些规定符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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