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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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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版:浦东
2018年03月12日

工商部门公布12件违法广告案例

本报讯 (记者 蔡丽萍)近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度本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涉及投资、教育培训等行业。

此次被曝光的12件典型案例包括:现金卡借贷服务、拍拍贷、赛维干洗、沃尔得教育等投资招商类广告;脑立方儿童培训和瑞思学科英语等教育培训类广告;天天拍车、香天下火锅等服务类广告;百龄堂虾青素、葡萄籽胶囊、优曼芯语等普通商品广告;以及“狂暴之翼”手机游戏广告。

曝光的违法广告案例中,除一件案例为印刷品媒介,其余案例均涉及互联网媒介,包括微博、APP、微信公众号、付费搜索等多种互联网广告形式。比如上海浅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其新浪微博账号和新浪粉丝通广告推广,发布含有“裸贷”事件图片的广告,以及含有“男女搂抱牵手”图片广告并配有格调低下庸俗、有悖社会风尚的文字,违反《广告法》的规定,最终被依法处罚款80万元;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发布“拍活宝产品”广告,含有对投资回报预期收益的保证性承诺,对可能存在的收益风险未予警示,还未经他人同意发送电子邮件广告,其中宣称的承诺实际无法兑现,构成虚假广告,被依法处罚款80万元。

据悉,2017年上海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5448件,同比增长94%;处罚没款1.32亿元,同比增长54%;其中互联网广告案件数量和罚没款额同比增长146%和95%。

工商部门分析发现,虚假广告以及使用违禁用语的违法广告案件数量最多,在违反《广告法》行政处罚案件中占比超过八成。其中,违法使用最高级用语的广告案件增幅最大,同比增长217%。此次曝光的违法广告案例中,还包括违法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违法宣传投资回报预期、违法宣传教育培训效果、违法使用医药混淆用语等典型广告违法情形,同一案例中还常见多种违法情形并存。此外,恶俗、低俗、媚俗等不良风尚广告也是工商部门广告执法的重点。市工商部门表示,“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维护国家主权利益、核心价值和社会安定是广告的政治导向,守护市场诚信公平秩序是广告的经济导向,抵制恶俗、倡导向善向美是广告的文化和道德导向。

今年,本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广告导向管理,严厉查处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形象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严肃查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继续强化医药保健、食品营养、美容化妆、教育培训、投资理财等领域的广告监管力度;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扩大移动端互联网广告、企业自媒体广告的监测和检查范围,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互联网平台责任,有力净化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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