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百年(七)
□刘式俊
1962年,四弟刘式凯出生。他生后不久,父亲从镇上带回一个正在讨饭的小男孩。父亲说他6岁了,没了爹娘。母亲什么也没说就给这小子洗澡换了衣服,养就养呗。可是过了没几天,发现小孩有精神病,父亲只得把他送到民政局收容所。
转眼间来到1964年,大哥参军,母亲不舍,可父亲说保家卫国男儿本色,儿子将来符合条件了都要参军。这一年年底,五弟刘天生出生。他是母亲的最后一个孩子,一年后出继给三爹爹的儿子刘友余为嗣。
父亲任村队长,任用了一些有文化的年轻人,大力推广水稻新品种,提高粮食产量。鼓励社员养猪养鸡养鸭,推广长毛白兔和肉兔的饲养,从而增加了分配,提高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
父亲关心群众生活,对他们的困难都尽可能地帮助解决。粮食不足的增加一些供应,经济困难的适当给予补助。一次,社员沈义宏去旧场看望内兄带回一只小猪,被南凌公社派出所拦下了,说是非法贩运小猪,属投机倒把,要没收。父亲立即和他一起去南凌。派出所的人见老大队长来了,马上就把猪给放了。
1966年初秋,父亲在人民医院眼科对右侧眼窝伤口做手术,取出荞麦壳大小的弹片三块,彻底解决了每年春天复发的问题。
父亲当大队书记后,家庭生活条件没有得到改善。我们所有孩子上学都要靠助学金。因为贫穷,助学金都是拿的最高标准。又因为人多,穿衣成了头疼的事。所谓新老大,旧老二,其实不然,我大哥有时也要穿父亲的旧衣服,鞋子袜子更是烂得不像样。冬天没有棉鞋,脚都起了冻疮。有一段时间,停课了,母亲开始帮助别人做衣服,父亲给我们搞来打线车,我和老三学会了打胶丝线,两个妹妹也学会了勾花并按图制作产品。这样家里渐渐宽裕起来,到1969年底我参军的时候,母亲告诉我,家里已经有了400多元的余款,能够应付一些事情了。我走后,打线的任务就由13岁的三弟一个人干了,干到他也当了兵结束。不久大妹妹做了民办教师,小妹勾花一直做到出嫁。孩子们快到成家立业的时候了,母亲把创收抓得很紧很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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