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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面对面

房屋淹水引发纠纷 调处中心解决矛盾

2021-01-13   

市民姚女士在高新区城南街道租了家店面开办培训中心,从2018年开始房屋就出现漏水现象,在这期间姚女士跟物业沟通过,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给姚女士带来了不少损失,双方的矛盾也越来越大,为了将问题一次性解决,当地矛盾调处中心决定让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一开始,调解员首先让姚女士介绍了房屋漏水的情况。姚女士介绍:“2018年8月份的时候,房屋渗水,墙面、电脑、地板都被水淹坏了,当时的情况物业也知道。2019年5月份,一楼的消防栓坏掉,屋子又被淹了,这次的损失很大。”姚女士说,自己多次跟物业沟通,但对方一直没有解决。“物业当时说不给我们补偿,因为不是他们的问题,所以今年的物业费我们也就没交。”

针对姚女士所说的情况,物业方也现场给出了回应。物业方负责人说:“我们当时去了现场,这个过程中也一直在跟开发商沟通,因为是开发商的问题,相关的维修也已经在对接。”

随后,调解员让姚女士提供了房屋因淹水而受到损失的相关依据,并对双方进行了劝说。现场姚女士认为物业方应该赔偿三万九千多元,而物业方则认为姚女士所说的赔偿内容情况不实,三万九千多的赔偿费用有些夸大。物业方负责人说:“当时维修的时候也没有喊我们到现场,我们觉得最多赔偿一万元。”

一方要三万多的赔偿费,另一方只愿意给一万多,这中间的差距比较大,不过调解员认为调解现场双方的态度都很好,大家也都是奔着解决问题来的,赔偿费双方都往中间靠一靠还是能够将问题解决的。调解员张元海说:“我看了下清单,上面有的东西是重复的,但乙方说一万元,补偿得太少了,消防栓出问题确实应该是物业的责任。而且甲方是开少儿培训机构的,培训要商业运转,不能只看损失的报价,孩子和老师都要赔偿,这里面涉及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我觉得双方要往中间靠一靠,毕竟相处的时间还长,乙方应该宽宏大量,物业公司再跟开发商商量一下。”

现场调解员也给出了解决方案,姚女士减少两年的物业费,物业方再赔偿姚女士一万五千元。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协商,最后达成一致,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调解取得了成功。

事情到了这里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其实类似的案件不在少数,那么市民在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调解员张元海建议:“发现房子漏水的话,首先要查明漏水的原因,在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情况下。根据漏水的原因,然后再确定相关的赔偿责任主体,同时要保留证据,比如现场拍照之类的,可以先进行私下沟通,沟通不成再进行调解,或者到法院进行诉讼,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融媒体记者徐曼 韩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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