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压声声何时休 遵纪守法方为路
2017年,在当地政府承诺对项目选址周边200米范围内十多户进行搬迁的情况下,南通一锻压项目终于落户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18家农户搬迁至今没有着落。周边几家农户忍受不了锻压项目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向环保部门举报。
经环保部门调查核实,该锻压加工项目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擅自投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2018年1月,环保部门依据规定,作出责令锻压件加工项目停止生产;罚款三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企业老板在交出三万元罚款之后,为了能继续生产,找来当地干部就此事进行协调,在当地干部无法对周边农户实施搬迁的情况下,决定夜间不进行生产,并对周边农户进行补偿,先后补偿花费十多万元。然而,此事并没有画上句号。由于没有停止生产,噪声仍然存在,一家农户虽然得到补偿款,但仍不断举报。
在这种情况下,环保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庄严的法律面前,锻压件加工项目终于停下来了。企业老板决定花600多万元对该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争取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早日恢复生产。
这个案例启示我们:1.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是企业老板应尽的职责。一旦违反了环保法,任何与法律有冲突的合同、协议都是无效的。2.对群众补偿是暂时的,污染治理,消除污染,达标排放才是硬道理。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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