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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要闻
2019年07月17日

一次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受害者家属千里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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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媛瑗 通讯员 陈碧园)“非常感谢,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诚心诚意地帮助我们。”7月15日上午,来自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的姚心(化名)姐妹俩向区人民检察院刑检一部检察官助理陈爽送上了一面写着“大公无私伸正义、救苦济民暖人心”的锦旗,以示感谢。

去年1月份,一场交通事故带走了在黄岩工作的姚心母亲。“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但附卷被害人的家庭遭遇让我感到很揪心。”陈爽告诉记者,几年前,姚心父亲因重病去世,母亲成了姚家唯一的经济来源。母亲的去世意味着姚家当时尚在读书的三姐弟和70多岁的外公、外婆失去了经济支撑。陈爽介绍,法院判处肇事者赔偿被害者家庭经济损失共计1217000元人民币,但是肇事者家庭无力支付赔偿款,其名下无可执行财产。由于肇事者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依法只能支付交强险赔偿款11万元。这就意味着赔偿款成了一张“空头支票”。

如何维护受害者一家利益?如何争取最大化的补偿款?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力社保局、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多部门开启“接力跑”,积极配合助力开展救助。“区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接受了受害者家庭的法律援助申请,并开启绿色通道加速案件处理的各项流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陶丽君告诉记者。经过多方共同努力,今年5月,姚家累计拿到赔偿款70余万元。

“我们对黄岩的情况一点都不了解。每次来这里,他们都会把所有前期准备工作都做好了,所以我能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事情处理好。而且他们都是一路陪着我去办理。”姚心告诉记者,富源和黄岩相距2100多公里,一路上要换上三四种交通工具,花费很多时间和金钱。“考虑到这个情况,我们检察院主动承担起了‘联络员’的责任,积极联系各个部门。在这个过程中,尽量减少被害者家属跑的次数。”陈爽告诉记者。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始终秉持着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决心,主动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让社会上更多的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桂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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