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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24年04月25日

省发改委就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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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苏轩)4月23日起,省发展改革委就《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以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电力用户主动开展需求响应削峰填谷,优化资源配置。

据介绍,近年来,受外部能源供应环境复杂严峻、极端天气频发、新能源发电波动性凸显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能源电力保供形势依然严峻。《电力负荷管理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需求响应主体和发展目标。为了让需求响应适应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新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修订征求意见稿。

修订征求意见稿包括原则与目标、实施内容、实施流程、保障措施四个部分。修订征求意见稿按照“安全可靠、公正平等、开放透明”的工作原则,提出了“完善需求响应体系、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风光等新能源消纳、引导用户实施精细化负荷管理”等四个方面工作目标。

根据修订征求意见稿,需求响应参与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其中,负荷聚合商约定的响应量原则上不小于1万千瓦;虚拟电厂原则上总调节能力不低于1万千瓦,单日持续响应时间不低于2小时,实际响应负荷与申报量偏差不超过10%,在接收电网通知后,具备多时间尺度调节能力。电力用户及其所属的可调节资源仅能独立,或被唯一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代理参与需求响应。

修订征求意见稿将需求响应方式按照提前通知时间分为约定、快上快下、实时需求响应三类,并规范了居民用户参与方式、快上快下协议签定、响应时长次数等响应原则,明确了需求响应启动条件。

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削峰需求响应按竞价形成的可中断负荷度电单价给予补贴。结合全省新能源出力和消纳情况,在每年的节假日期间,根据需求启动填谷需求响应,约定响应谷时段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为0.6元/千瓦时。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视为单个用户参与响应,负荷聚合商与电力用户的补贴分享比例根据双方贡献由双方市场化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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