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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一张银行卡背后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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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的老李来自江西农村,为补贴家用,几年前他只身来到太仓,在老乡王某的厂里做工。本打算做到今年春节就回家养老,没想到仅仅因为一张银行卡,让他差点陷入牢狱之灾。

这事还要从去年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说起。

2017年上半年,太仓市公安局在办理太仓某纺织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发现,王某伙同他人在明知该纺织公司与广东某石化公司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支付发票价税合计8%的开票费、资金回流的方式,介绍纺织公司老板江某从石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 份至纺织公司,价税合计近200万元,涉及税款近30万元,已由申报单位向国税部门申报抵扣。

案发后,王某、江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然而在侦查机关审讯过程中,无论是作为票据出受双方的纺织公司和石化公司,还是充当中间人的王某,都将联络、虚开发票的行为推卸到老李身上,试图撇清自己的罪行。最为关键的是,为了让两家公司看起来像发生了真实的业务往来,王某将虚开的这200万元发票资金通过银行卡走账的形式进行回流,而这张银行卡,正是案发前几个月老李受王某所托、用自己身份证办理后交给王某日常使用的。

在物证确凿且出受票据双方“二指一”的情况下,检方却没有急着对老李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因为,让检察官疑惑的是,老李作为一名普通工人,平时只是做些运送货物等基础工作,加上只有小学文化,怎么可能独自完成联系出受票方、操作资金回流等专业犯罪行为?

然而,在之后的讯问中,老李虽极力否认结伙王某等人虚开发票的事实,但并不能提供有效的人证物证,案件的侦破工作陷入了停滞。

当时,检察官注意到老李有些疲劳,于是想结束讯问。当检察官让老李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时,无意间发现老李双手的中指、无名指均存在明显残疾。检察官突然想到之前声称与老李“多次见面交易”的江某,于是决定从这点突破,连夜提审江某。果不其然,江某完全讲不出老李的手部特征,其精心编造的谎言不攻自破,最终还了老李的清白。

通过这起案件,检察官想提醒大家:在工作和生活过程中,切勿轻易将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卡交于他人使用,一旦被用作犯罪活动,将为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同时,对长期闲置的银行卡要及时予以注销,以免不慎丢失落入不法分子手中被用以犯罪。

 蔡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