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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套建设液体化学品码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本项目公开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www.fengshangroup.com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查阅:

①建设单位: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华丰中心路 联系人:顾海亚 联系电话:0515-83372405 E-mail:FSKFBU@163.COM

②环评单位: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30号新阜名邸6幢201室 联系电话:0515-88260962 邮箱:170498160@qq.com 联系人:谭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周边公众,以及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fengshangroup.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3日。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