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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兵役登记公告

一年一度的征兵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将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凡户籍在本区范围内或非本区户籍但在区内各级各类高校就读,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尚未登记的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已登记的组织信息核对。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毕业生有参军意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流程:

网上登记。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根据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初审初检。网上登记结束后,持打印表格,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或学校兵役登记站进行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作出结论。乡镇(街道)或各兵役登记站根据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情况,依法确定应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结论,并按审核程序发放《兵役登记证》。《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审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区征兵办公室将会同政府相关部门,依据《盐城市关于对适龄公民应征失信联合惩戒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联合惩戒。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公民及时参加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相关单位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由区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由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

五、咨询受理。有关法规政策可咨询各级征兵办公室、兵役登记站,或登记“全国征兵网”查阅咨询。区镇两级征兵办咨询电话:大丰区67534300,草堰镇63668539,白驹镇83508010,刘庄镇83633270,西团镇69695007,小海镇83715458,大桥镇83365969,草庙镇69698063,南阳镇83333316,万盈镇69860280,三龙镇83412039,新丰镇83215955,大中镇83398052,大丰经济技术开发区83600072,大丰港经济开发区69696801,区直机关69696212,大中农场83482051,方强农场83452023,东坝头农场83550282。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