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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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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版:时评
2024年04月16日

万物皆有裂痕 那是光进来的地方

   本文字数:1632

□ 房干森

 

惊动了最高检的“老干部举报县领导被逮捕起诉”事件,终于得到了它应得的回答。

对于此案,可能很多人都还有印象。去年底,河北迁西退休干部马树山向上级举报县委书记在人事任命和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当地县委办、公安局、检察院等“通力合作”,在短短十几天之内就以“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对马树山提起公诉。司法机关如此“效率之高”的办案速度从未有过。可叹的是,司法机关“忙中出错”,被媒体公开报道后,最高检及时介入,马树山方才躲过一劫。当时马树山虽免去牢狱之灾,但此案并没有结束,人们等待着对这起“权力凌驾法律”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4月9日晚,该来的终于来了。据河北方面通报,河北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组成的工作组,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依纪依法开展了全面调查核查。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有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涉及本人及其他应由上级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回避未回避,应报告未报告,违规研究办理。二是迁西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不全面,刑事拘留措施适用不当。三是迁西县检察院错误作出批捕决定,错误提起公诉,未严格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对22名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至此,大家关心的这只靴子已经落下,作为马树山事件的主谋、主导者李贵富已经倒下,但人们不禁又要追问:这22名被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员姓甚名谁,在哪个部门任职,在马树山案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造成了什么社会影响,这是所有公民应知未知的事实,也是属于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既不涉及国家秘密,也不涉及商业秘密,还与个人隐私无关,也符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关于“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的标准。如果是一般的问题,内部处理内部通报就完了,而这件事不同,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影响,影响到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执法与司法公正,全社会广泛关注。现在有了结果,如果不公开被问责的那22位公职人员,便不能有效警示全国广大公职人员,类似事件,便可能再度发生,或者密集发生。

很明显,在马树山事件上,当地的公安、检察院,都成了“违规办理”的执行者、配合者,并没有对违规行为起到该有的纠偏,哪怕是“缓冲”的作用。说轻一点,这背后有“公权私用”的嫌疑,说严重点,一些司法人员已然成了上级领导的“家丁”。这些荒诞的剧情,又是那样的匪夷所思,但在有些人眼中或许是习以为常,但若戏剧性地反复出现在我们面前,就会让人产生时光倒流的错乱恍惚之感,难免生出疑问与困惑,这个世界还会更好吗?因此,马树山事件所暴露的绝不仅仅是被举报的县委书记个人的“跋扈”,更指向了当地的治理生态、权力生态、司法生态问题。可以想象,期间如果有一个环节真正守住底线,或就不至于出现举报人被批捕公诉的荒唐一幕。那么要彻底杜绝类似的荒唐悲剧重演,也自然离不开对相关“生态”的修复。

国家为了防止冤假错案,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在刑事诉讼中设置了许多环节,尤其是设立了刑事辩护制度。但是,这个案件一路走来,各个环节都沦陷了,也不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得不让我们对当地的司法生态感到吃惊,也对他们的司法公正保持怀疑。有人说,我们法律人,是法律的仆人,只向法律和良知低头。法律人不是某些“坏领导”的家丁,不能全部听“坏领导”的话。如果我们法律人毫无原则,毫无法治底线地都听“坏领导”的话,早晚会被这样的领导带到坑里去的。法律人的脑子必须清醒的,也必须有平民情怀,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适用要有准确的判断,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必须很清楚,学艺要精,还要有良知和良心。

针对马树山事件的纠错不是终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是最终目的。这就需要我们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不断增强党纪法纪意识,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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