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
2022年08月10日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年8月10日
姜笑云:
本院受理原告徐根芝诉被告姜笑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123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和风险告知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和风险告知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汪加兰:
本院受理原告金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3民初1166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毛欣:
本院受理原告赵良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3民初1055号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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