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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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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综合
2018年02月14日

物价局发布春节消费价格警示

保管好相关凭证,有问题可拨打12358

针对近年来春节期间消费价格投诉热点,日前,市物价局围绕“吃、购、住、行、游”等方面,发出春节消费价格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能力,谨防消费陷阱。

针对餐饮消费,价格部门提醒消费者,预定年夜饭或节日期间外出就餐消费,在点餐和接受服务前,要问清楚收费标准。就餐时要注意查验菜单,看明码标价是否规范。餐后注意核对收款项目是否准确,结算价格是否与点菜价格一致。同时,消费完毕后应索要发票,以便合法权益受侵害时维权有据。

目前节日需求旺盛,各大商场推出了花样繁多的春节促销活动。价格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留意商家是否虚构原价、虚假打折,馈赠商品是否标明品名和数量;对于商家的价格承诺要留意是否履行或完全履行。

春节假期入住宾馆,消费者要留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实际结算价格与现场价格是否一致。对于网上预定酒店的消费者,应选择有资质的专业网站,最好能与商家联系核实相关协议内容。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注意客运经营单位是否趁节假日涨价和乱收费,外出乘坐出租时,要留意是否按标准收取费用,并保留好相关票据。自驾车辆出行需要停车时,最好选择正规停车场。

假日期间出门旅游消费,在客服中心要注意景区是否明码标价,优惠政策是否标示清楚、落实到位,并保留好相关票据。旅行中要注意是否有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

价格部门特别提醒: 应妥善保管好接受服务的协议、单据、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如有任何价格和收费问题的疑问和遭遇价格侵权时,请利用电子设备及时取证和固定证据,到市价格举报中心或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咨询、投诉。                  

杜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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