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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我区“四全”做好地方性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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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约记者 黄私平)近年来,我区坚持一手抓平台建设,一手抓机制完善,推动泰州市地方性法规宣传工作走深走实。

网络体系“全覆盖”。我区成立立法联系工作组,由区人大法制委负责统筹协调、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承担日常具体工作。依托镇街人大工作站、村居人大工作联络点,建立镇街立法信息采集点、村居立法信息联络点,实行“两网并一网”,同时发挥专业代表工作室的地缘、人缘、资源优势,积极引导群众广泛立法参与。

立法参与“全时空”。区人大代表走街串巷、进村入户,面对面听取群众的立法意见。我区倾心打造了区人大机关的办“城”事、张甸镇的“甸上云”、蒋垛镇的“鑫火”、白米镇的“杆”为先等专业代表工作室,点对点征集意见,先后就营商环境、安全生产、乡村振兴、住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省市地方性法规,征集意见和建议。

法治宣传“全方位”。我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区人大法制委委员、部分法治类人大代表开展“人大代表讲坛”“有事请找我,办事请看我”等主题活动;紧扣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精准解读;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日、地方性法规宣传月、法企同行、法律服务集市等活动,着力营造浓烈法治氛围,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将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让法律法规走进群众心里。

立法后评估“全周期”。我区积极策应上级要求,配合开展水环境保护、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电力保护等法规,协助开展立法后评估。顺应发展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先后就土壤污染防治、长江保护、湿地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大项目建设要求,提出《关于修改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建议》,得到上级批示和省人大法工委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