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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
我县医保参保人员可用电子处方购特药
■ 通讯员 薛正洋
本报讯 从11月1日起,我县特药申请正式实行管理信息平台不见面备案制,特药定点药店依据电子处方即可为参保人员提供购药服务。特药责任医师在管理信息平台上传参保人员办理特药申请手续的相关材料、复查评估材料及开具特药电子处方,医保经办机构使用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材料,参保人员可直接到定点药店购药。
我县医保参保人员网上申报特药,优化了医疗保险特药经办流程,明确了责任医师、定点药店、参保人员的各自责任,提高了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减少了参保人员的跑腿次数。据统计,截至11月15日,全县通过特药管理信息平台已审批了13人购药,累计金额达68476.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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