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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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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同心文苑
2021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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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2020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发文《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注重安全管理,加强监督、开展安全检查,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响应,提前部署、落实复工检查,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苏启安【2020】48号)

●2021年1月8日,集团公司发文《关于布置和做好2020年统计年报及2021年统计定报工作的通知》。通知对统计范围与内容、统计年报与定报、报送方法等内容作了要求。(苏启安【2021】1号)

●2021年1月11日,集团公司发文《关于做好年终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加强日常系统监管,确保当地政府实名制平台状态正常;提前进行调查摸底,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组织有序;积极催收应收账款,确保农民工工资保障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无群体上访事件发生,防范因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和社会矛盾。(苏启安【2021】2号)

●2021年1月14日,集团公司下发通知,要求根据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总部决定从1月18日开始对外地来(返)公司办事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同时要求全体员工,高度关注当前的疫情形势,全力做好自身防护,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的防疫要求。

  B类

●2020年1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从做实产业工人培育载体、加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环境4个方面明确了11项主要任务,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5年的工作目标。(建市【2020】105号)

●2020年12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要求在深入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系统思考和研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培训质量,做实做细,持续改进。(建办人函【2020】662号)

●2020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制度,着力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建司局函质【2020】118号)

●2020年12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旨在持续推进根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更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好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建市电【2020】58号)

●2021年1月4日,江苏省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围绕便利项目投资建设、高效服务市场主体、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等方面展开,共包含20条具体举措,提出开发区、新区、自贸区等地区,可以通过增加区域评估的评估事项等方式,推动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

●2021年1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该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建标规【2021】1号)

●2021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消息,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定“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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