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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7日

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人情减负“涟6条”

严忠诚 孙中德

人情减负“涟6条”是倡议,也是号召,要实实在在地落实落细,党员干部理当带头践行,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党员干部带头践行“涟6条”,这是有效实施 “涟6条”的关键所在,更是一项责任担当。一段时期,少数党员干部在家庭婚丧嫁娶、生日祝寿、乔迁开业等事情上,重面子、搞攀比,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破除陋习,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责任担当意识,从自己做起,从自家做起,从一件件小事做起,率先垂范,自觉践行“涟6条”,为身边的群众树立榜样。

党员干部带头践行“涟6条”,要用心践行,积极参与宣传活动。编写快板、相声,运用镇街宣传栏、橱窗、小广播、故事会、城区电子显示屏、座谈会、村民议事会等多种形式,大造舆论,教育引导群众,促进乡村文明、社会文明。这些都要用心去做。党员干部要有嘴说人,也要让人嘴说己,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用心做了,还愁群众不跟着学跟着做吗?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用心服务,践行“涟6条”就不会有多大困难。

党员干部带头践行“涟6条”,还要充分发挥基层作用。落实落细“涟6条”,要带领群众紧紧跟上。把一件新鲜事情、一件新的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不是发个倡议、开个会议或是喊喊写写贴贴就能奏效的,而是要有一整套实实在在的举措。各级基层组织,尤其是村居、社区的基层组织、网格员、老党员、老干部、志愿者都要担当起学习、宣传、践行人情减负“涟6条”的责任。全社会要凝心聚力,要以疫情防控的决心、勇气、干劲、措施践行人情减负“涟6条”,尤其是镇街基层组织,应结合村规民约制定,深入讨论,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约,把践行人情减负“涟6条”写进村规民约之中,同时做好管理范围内的红白喜事、开业乔迁、生日祝寿等摸底调查工作,常态长效抓,培养先进典型,形成良好氛围,让践行人情减负“涟6条”成为全县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