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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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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同心文苑
2020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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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2020年7月1日,集团公司党委发文《关于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主题党课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以主题宣讲、远程交流、谈心谈话、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方式为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员工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努力将主题党课活动学教成果转化为推进项目管理、夺取“双胜利”的精神动力,为实现集团公司全年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020年7月13日,集团公司发文《关于全面办理电子签劳动合同的通知》。电子签劳动合同可以有效解决建筑行业项目长驻外地、劳动者身份及签名易造假,劳动合同存储管理难等问题,集团公司于2020年7月全面推行劳动合同电子签。(苏启安【2020】27号)

●2020年7月20日,集团公司发文《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夏季到来恶劣天气增多,进入事故易发、频发时段,各分公司、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全面落实防暑降温工作,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自然灾害的危险源管理,严格项目现场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员工安全健康,顺利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苏启安【2020】29号)

●2020年7月22日,集团公司发文《关于对工作计划和总结实施信息化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目标管理,自8月1日起,集团总部、区域公司、直属公司将对相关工作计划与总结实施信息化管理,并将作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的基础数据之一。

 

B类

 

●2020年7月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合理设置资格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不得以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所在地设立子公司为由限制民营企业参与项目投标,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明显超出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资质资格、业绩、奖项等要求。

●2020年7月14日,国务院发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同时,条例要求不得强制企业接受商业汇票。(国令第728号)

●2020年7月15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关于2020年6月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的通报》。通报将59个项目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名单,要求7月底前予以整改。(苏建函建管【2020】314号)

●2020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约700万户。(国发办【2020】23号)

●2020年7月20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关于金融支持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签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面深化双方合作关系,推动金融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住房和工程建设信息化战略合作。这是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务实举措,也是推动建筑业和金融业共同繁荣发展的具体行动。(苏建函建管【2020】322号)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二是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三是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四是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五是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六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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